文--八極拳協會教練--葉啟立--
一、擊刺之術
技擊格鬥少有赤手空拳,大都器械不離手,不僅可傷人,甚至達到殺敵的效果,
不論在戰陣應用或私下格鬥,皆是如此。所以歷代官方立下嚴刑峻法,
禁止民間私人擁有或練習武藝器械,只有軍隊或官宦之家才有機會接觸及習練。
一般拳師論拳強調:一膽、二力、三功夫,
所以空拳而鬥,體格力量先天上的優劣,是決定成敗重要關鍵。
在體格上的落差,要靠練習技巧來彌補,常常是事倍功半,甚至是徒勞無功。
然使用器械則不然,技巧的提升,可以超越力量的限制,
於是「力弱」也可勝「力強」。所以在技巧上下工夫,確是技擊致勝的要件。
再者,所謂「藝高人膽大」,技巧的精進,確可增進膽識,
如此互為增益幫襯,雙重突破,才得以成就擊刺之術的最高境界,
所以武學家要懂擊刺之術,才算是學藝,而非只通曉拳術而已矣。
所以明朝武將戚繼光於《紀效新書》〈拳經捷要篇〉中:
「拳法似無預于大戰之技,然活動手足慣勤肢體,為初學入藝之門。」
清朝吳殳在《手臂錄》一書最後補述:
「若拳則市井小民之事,無用於兵刑,止以供窮途之赤手。」
二、槍乃兵器之王
自古中國武學家對於器械之好,首重大槍,稱為兵器之王,
因此有能力使用大槍,乃成為武學家地位的重要象徵。
使用大槍需要高度的技巧,要精練到一定的程度,才可有效發揮槍的功能,
所以嚴格要求正確的法度與精準的技巧。
因此吳殳在《手臂錄》云:
「槍本戰陣之器,自為明師所窮研,遂覺戰陣之法同於嚼臘。」
大槍因戰陣而設,其技藝法度自古有〈古槍訣〉一文相傳。
自明代武學家唐順之詳記槍法於《武編》中,而後戚繼光從唐順之學習槍法,
依楊家槍法編寫「二十四勢」於《紀效新書》中,
明末民間武學家程沖斗也留有少林槍法(夢錄堂槍法),
於《耕餘剩技》書中。至清初吳殳集大成,著有《手臂錄》,
針對歷代來傳世的各家槍法,依各家長短槍之別,詳盡論述,
可說是歷代以來論槍最經典之作,也是槍法的最佳典範。
明末清初各種武學技藝漸漸由官方大量流轉至民間,民間習武風氣大盛,呈現多樣性,
但仍以「拳術」為重心。是以各種有關武學的論述及著作,
也多以拳法為主,兵器鮮少觸及,或隱而不言,或以歌訣記述,
如《萇氏武技全書》、《拳經拳法備要》、〈陰符槍譜〉。
清末民初許多武學家投入大量精神發展「拳理」架構,如太極拳、形意拳、八卦拳等,
拜此之賜,雖拳術理論幾近完全,然而亦有過之者,甚至流為「超俗」(無限制性),
將道家養生、武俠小說、特異功能、氣功等合而混之。
因而近年來學習者無所適從,只會相互追逐,以假亂真,似是而非,而不追求其根本。
是以要論述各家武藝(拳法),應回歸「尋根探源」,才能撥雲見日,
釐清武學的根源、各種拳理的結構,甚而清晰明確看待「拳法」。
三、武學精髓在槍法─以槍創拳
明代武學家唐順之最早將槍法、棍法融入拳法中,《武編》論拳:「
左手如鑽錢,右手如弄琴,前腿如山,後腿如撐,前手如龍變化,後手如虎靠山。
左右不離,前後方鉤,入眼不睫,見槍速進,鉤連密莫犯莫敵。
點用單手送,如點水蜻蜓,有活動之意,扎用雙手老實送,一扎用稍,一棍用根,
根稍互用,步步進前,如陰手棍,陰手蓋,陽手擎,此是少林士真妙訣。
扒止左右打,上揭不宜下嗑,恐扒頭重難起也,盤腿裡盤外盤腿。」可為證明。
明末民間武學家程沖斗也在棍法問答篇第一則:「
或問曰:語云槍乃藝中之王,以其各器難敵也,又謂棍為藝中魁首者,此何說乎?
余曰:凡武備眾器,非無妙用,但身手足法多不能外乎棍,
如槍之中平,拳之四平,即棍之四平勢也。劍之騎馬分鬃,拳之探馬,即棍之跨劍勢也。
藤牌之斜行,拳之躍步,即棍之騎馬勢也。
拳之右一撒步,長倭刀之看刀,即棍之順步劈山勢也。
關刀勒馬登鋒,拳之單邊,即棍之鳳展翅勢也。
叉之埋頭獻纂,即棍之潛龍勢也。
槍之箚槍,拳之攛拳,長倭刀之刺刀,即棍之單手箚槍勢也。
拳之進步橫拳,倭刀之單手撩刀,即棍之旋風跨劍勢也。
凡此類難盡述,惟同志引伸觸類,則魁首之說不虛矣!」
程沖斗得意在「少林棍法」,當然以棍取代槍,推崇棍法,
但若於槍法,則吳殳評論「去槍存棍,形同牛鬪」,盡失槍法精妙!
若如吳殳之師石敬岩,諸器入手皆槍法,
石師云:「吾身前三尺槍圈子中,蠅蚊不能入,非團牌而何?」
所以《手臂錄》上卷首篇〈槍王說〉中提到:「語云:槍為諸器之王,以諸器遇槍立敗也!」
所以自古武學家皆推槍、棍為其一生成就之重心,尤其能精於大槍,更是其武學成就的精髓。
各家拳法創始者也是如此,太極拳一脈若以王宗岳始,
王宗岳以「陰符槍」成就,寫下〈十三勢〉、〈太極拳論〉等文。
民國二十年代,唐豪著〈王宗岳考〉及徐震著〈太極拳考信錄〉,
都證明「太極拳論」出自王宗岳之手。
陳家溝太極拳也受到王宗岳的影響,始有較完整的理論結構。
陰符槍譜敘:
王宗岳為清朝乾隆年間山西人,治學旁及經史、黃帝、老子之書及兵家書,
兼通擊刺之術,尤精於槍法。他悉心於此中數十年,深觀於盈虛消息之機,
熟悉於止齊步伐之節,簡練揣摩,自成一家,名曰陰符槍。
陰符槍總訣云:「
身有高下,手有陰陽,步則左右,眼則八方。陽進陰退,陰出陽回,粘隨不脫,疾若風雲。
以靜觀動,以退敵前,審機識勢,不為物先。下則高之,高則下之,左則右之,右則左之。
剛則柔之,柔則剛之,實則虛之,虛則實之。槍不離手,步不離拳,守中禦外,必對三尖。」
首先,槍譜敘中提及王宗岳精通擊刺之術,尤精於槍法,但並未提及拳法;
再者,陰符槍總訣中的高下、左右、剛柔、虛實、進退、動靜、陰陽、粘隨,
與太極拳論的理論吻合;陰符槍譜甚至與太極拳論合抄在一起。
以上都可證明,當時武學家「重」槍法「輕」拳法,一旦傳授弟子,則以槍創拳。
今日陳太極的「纏絲」和楊太極的「圈」,都是沿用槍法的名詞及理論。
形意拳創始者姬際可也「以槍創拳」,留記在形拳的拳譜中。
八卦掌的手法字訣:「滾鑽、爭裹」,即槍法的「封、閉」。
而八極拳一脈更是槍不離手,歷代有名的八極拳師皆以使用大槍成名,而以「神槍」稱之,
近代李公書文更不在話下,本人曾在〈李公書文八極拳之思辨〉一文中有所論述,
提及李公八極拳受槍法及棍法影響,而造就其拳法外形的「簡單」。
所以槍法或棍法是歷代武學家學習追求的重心,
尤其八極拳一脈的武師皆以能精練大槍為入門的重要指標,而非現代一般人認為的「拳術」。
明末大量武藝開始流入民間,清末民初則發展出以拳術為主的武藝,
雖然八極拳一脈仍以槍法為重,但隨後也漸偏頗,而往拳術方面去論述,
鮮少提及或練習大槍,因此大槍之法成為今日學習者述說前輩典故中的「神技」。
這樣的「神話化」言論,因為遙不可及,反而在潛意識中漸漸壓抑了學習的意願,
表現在行為上,則是無能去面對這日漸消失的技藝,
只能大張旗鼓傳授被先輩視為「小技」的拳術。
尤有甚者,加入陰陽、五行以及道家養生之術,包裝成「一擊必殺」之「神功」。
頂著祖師爺「神槍」的招牌,卻傳授祖師爺不重視的「小技」,
以號稱直接傳授或關門弟子,來吸引很多學生慕名學習。
四、槍法傳承難度高
槍法或棍法為何無法有效傳承?
原因錯綜複雜,首先,要成就這兩項技藝,名師與高徒缺一不可,
而名師決定傾囊相授的前提,除了慎選高徒外,
能否長時間投入心血、體力去實踐與體悟,更是關鍵。
正如戚繼光所言:「自古無師不通聖,學藝回來好讀書。」
至於如何衡量傳藝之人,先輩們在其武學著作中提出各式警語,以為遵循。
《拳經拳法備要》有:「非端人血親,不可說破。」
《萇氏武技全書》初學條目中有:「小人不得教。」
峨嵋槍法序中最後一句:「苟非其人,千金勿示其珍之哉。」
峨嵋槍名家程真如與月空禮師請教普恩禪師槍法,
師命他們「樵採山中,經歷二載,師笑曰,二人良苦,庶可進手。」
吳殳當年「每欲覓二、三少年,傳石師之技,使無斷絕,而皆欲速見小,
不能下海枯石爛之功,是以無可與語。」
吳殳不得高徒,為免石師之技失傳,才立文字寫下《手臂錄》一書,可謂用心良苦,
但在自序末又云:「中卷註釋太明,不可公於天下,姑留之篋中云。」
說明武學家對其一生學藝的體悟,不可與人言,堅持「不輕洩於人」、「不說破」的保守性。
再者,槍法及棍法難度高,因為是由用而自然成勢,非練勢而後再應用,
所以需教者親自傳授,練習時又需有對手不斷嘗試修正,久而久之,
才能達到「雖不中,亦不遠矣」的境界。
學習者沒有教者不斷校正很難入手,沒有對手不斷互相切磋很難上手,
加以又需長期間不斷思考辨正,才可把握其要領。
《手臂錄》中卷〈槍法微言〉:「人有慧性者方可教槍,不然止堪叉鏟。」
所以有成就的槍師當然珍惜其所學,按步就班一招一式傳授,學習者可能覺得枯燥無味。
吳殳與同儕從石敬岩習槍時,石師說:「君之學武為意氣名高耳,我有二三捷法,
只一月之功可以眩俗。……若爾非千日苦功不辨,須二年練戳革,一年練行着,方到小成,
若要大成,必如吾一世習鍊方得。」
吳殳深信其言,下移山填海之功,終得真槍精微。
槍法技藝的傳承,繫於師徒之間的因緣際遇及時代的變遷,而今一息尚存。
本門幸以「槍法」立基,李公為精通槍法的武學家,博得「神槍」美名之尊崇,
使得八極一脈的大槍技藝再度彰顯與備受推崇。
劉師雲樵為李公晚期關門弟子,我等師兄弟有幸拜在劉師門下學藝十餘年,
習得大槍的基本練習法,雖不能得見李公,但也略窺李公槍法之神貌。
近年八極拳協會成立後,師兄弟們有固定練習的地點及時間,得以彼此切磋琢磨,
並參閱研讀吳殳《手臂錄》互相校正,
因此對於劉師所授李公大槍法,漸能體會其精微奧妙,練習方法也與時俱進。
因為劉師的引領入門,大有助益於日後研讀《手臂錄》一書。
《手臂錄》中的論述堪為我等學習的典範,
據此與本門的槍法相互比對,希望有朝一日能探得大槍法之精髓,而得以接棒傳承後人。
一息尚存,此志不容稍懈。
五、本門槍法
(一)
槍制
吳殳在《手臂錄》中提到,槍法不雜棍者,有石家槍、沙家槍、楊家槍。
1.石家槍(峨嵋槍):木槍,長九尺七寸。
2.沙家槍(長槍):竹竿子,長丈八至二丈四。
3.楊家槍:木槍,長丈四至丈八。
4.本門槍:木槍,長度一丈至丈二,依個人身材而變,練重用輕,類楊家槍,近短槍(石家槍)。
其制:「根大盈把,尖徑寸半,腰勁如鐵。」
「楊家槍從短而變,加長四尺,其法亦兼取短槍、杆子之法,以自成一家之學耳。」
所以本門類楊家槍,若重短槍「封閉」,雙腕陰陽互轉之功,加以長槍之身足,
退進方便,更易取勝。但若不精熟,則又易淪為大封大劈,失槍之精華。
(二)
手法
吳殳云:「短槍之用在兩腕,臂以助腕,身以助臂,足以助身,乃合而為一。」
吳殳云:「槍之元神只有一圈,用圈盡善者峨嵋,盡美者沙家、楊家,三家本一法也。」
本門持槍手法:陰手平腕稱「黑鷂」,陽手平腕稱「白鷂」,
握槍前手如鷂形,平腕故不「死腕」,後手「半把」握槍亦是「活腕」,
所以腕之陰陽互轉,靈活迅速。
如此則前手「如鑽錢」、「如龍變化」。後手「如弄琴」、「如虎靠山」。
如吳殳云:「兩腕封閉,陰陽互轉,百法藏於其中,神妙莫測,為槍之元神也。
臂以助腕者,以臂之高下伸縮助腕之陰陽互換也;
身以助臂者,以身之蹲立前後助臂之高下伸縮也。
足以助身者,前後左右,稍稍移動,以脫彼槍尖,非剪步十字步也。」
(三)
身法(步法)
石敬岩云:「身法宜側而忌平,平則闊立側長,所備者多。側則狹,蹲則短,所備者少也。」
又云:「蹲坐以助閉手之力,開圈外猛槍在身後者也。」
又云:「能蹲坐而進退如風,無往不勝,步法、身法盡於此。」
程真如云:「身法乃藝之門,進退盤旋,皆由身法。」
吳殳云:「身勢有真有假,交槍之後,因用而成者,真者也,無形可圖。」
本門槍法亦不言勢,因用而自然可勢,若練身法、步法,則有「車輪」。
攪槍及纏槍對練,「輪槍」練習時,蹲坐而行如「鴨行」,稱之為「鴨踏步」。
對練時,粘隨來槍,不丟不頂,如此身法、步法並手法,乃可合而為一。
「纏槍」又曰「纏槍坐膝」,其前後進退,要求與輪槍同,
行槍以輕虛緊小為貴,兩槍粘隨互換,皆是練步法、身法、手法合一的要訣。
(四)
扎法
吳殳云:「鍊時用十二分力,發十二分滿,三、四發力盡,少止再作,
日必戳五百槍,工滿三月足,五萬戳一發透璧,則小成而可習封閉矣!」
「戳有五徳:一長、二重、三速、四準、五留,前四猶可,留非十年手不離杆不能也,
下文戳法皆以此為根本,而析其一肢一體入用耳,
臨陣彼無虛槍,發必盡力,無一發不勝,遊場多虛不可全用,用八分可矣!」
本門扎法首重單殺手即青龍獻爪勢,各種扎法皆不離此法。
練時用重槍,才能守革;不善扎法,則不能傷人致勝。
留為各扎法之祕,為「可逆」,在各種扎法變化精髓,
可逆性隨對手變化而成,用槍脫化,守則見肉分槍,攻則貼杆深入,
變而能「閃賺顛提」,如是則「他法行隨法行」之最高境界。
古槍訣言:「去如箭,回如線」,槍之特性,李公書文成就在此,
此扎法必合身法、步法,才能如是。出手「擁挫」難革,必能殺敵。
但回手時「帶環」,如吳殳論石敬岩、程真如的槍:「
戳中有革,革中有戳,力之直也能兼橫,力之橫也能兼直,
其用槍尖如有鉤者,然能於彼掌中挖而去之,技藝至此,驚猶鬼神矣!」
如何鍊?吳殳云:「以身法言,……獻爪實用在進,伏機在退。」
如是才有「回如線」,才可「帶鉤」,對大多數人而言,鍊出槍「如箭」易,
但非至十分精巧使用大槍,則回手能如線則難矣!
所以此扎應留意在「回」,如此可能有伏機可言。
(五)
革法
本門的槍訣留在革法,有「封、閉、提、擄、拿、捲、攔、鉤、剔、砑」十字訣。
1. 封
革圈內中平槍,持中四平槍,
前手由「白鷂」往前一覆呈「黑鷂」,後手由「黑鷂」右旋為「白鷂」,
槍項(前三分之一處)於其前手外六寸(後三分之一處)直封下。
吳殳曰:「封下槍身纔直,不可向右,亦不可用力。」
2. 閉
革圈外中平槍,持中四平槍,
前手由「黑鷂」往後外(左)旋呈「白鷂」,後手「白鷂」向內(左)旋,雙臂後抽,
槍項於彼槍前手外六寸,閉下。
吳殳云:「
閉時大須用力,又蹲坐以助其力,彼槍死於地抽不去,方是鍊法,
閉滿時,槍尖開於身後三尺也。」若封閉圓熟,則「百巧皆從此出」,
且「扎法亦帶封、閉,則直力中有橫力」,「諸法說破即能用」。
「初學時欲重實作卵形,漸鍊漸收作圓形,
至精至熟圈大如錢,則能用迎槍,槍技終矣!」
所以吳殳認為革法只要守著封、閉,百法皆有基礎,
因鍊時要從此下積丘山之工,方能辨槍、用槍。
本門封閉與上同,在鍊單殺手扎法,其過程皆含有封閉二法,所以工最正。
3. 提
「即閉之前手低,後手高者也,用於圈裡扎下部槍。
在彼前手外半尺開其槍於右也,即可還扎下部,革法槍跟忘高而提之槍跟直過頭。」
4. 擄
「用提法於下部槍,自圈外來者也,
比提多腰腿向前一擺,亦死其槍於右,身在槍左,
雖死槍亦不容其在槍左,恐有變也,擄後皵起發扎,即白蛇登樹也。」
5. 拿
「即封之用於高來槍者也。」加以身法、步法向前者,如是又可次分為封拿及攔拿等。
6. 捲
「鍊閉工足,用於圈裡來槍,即是大捲,出其意外,其槍飛去至橫大敗矣!
鍊時封下,即於左邊向上圈起,閉下即於右邊向上圈起,作望月形,
使手法圓熟,日後破槍百倍得力……。」
所以大封加以「開步蹲坐而拿直至彼手削扎」稱「捲」,而大閉稱「反捲」。
7. 攔
槍離桿則左右攔之可開,使來槍離子午線,再加以封閉或提擄。
吳殳云:「攔即閉之用於圈外低來槍者也。」
8. 鉤
高槍在子午線上,甚難革,太疾(早)來槍亦變,太遲則不及,
所以用鉤法,順其力而回,其槍深入易老,再突然改變其方向,才能勝之。
尤其高來槍太早,來槍易變劈槍,太淺易滑,不能開槍,
唯用鉤能開來槍,所以鉤法用於回槍。
9. 剔
高槍在子午線上輕探虛扎,防其變化,用剔前後逆之。
左右不離,可守著子午線為磨旗槍法。
吳殳云:「拿攔不轉腕,謂之死手,以從此入頭者,日後必無月兒騰蛇等妙處也,
然轉腕者一發不收必敗,不轉腕者乃可輕可緩,不受敵侮。
敬岩、真如絕技在此,世人但貴轉腕拿攔,而深入壺奧,則知不轉腕者,有更勝者焉。」
10. 砑
吳殳云:「槍之離我杆來擊打可開,貼我杆者擊打不能致力,非封閉不開,
至於豁裡透、子午槍,非封閉加蹲坐,以砑之尚不能開也。」
直行加下壓如挫,為砑,可溶入諸槍中,如拿砑、閉砑、封砑、直中含挫。
附記:本文首刊載於「台灣武林(24期)」;經作者同意收錄於第二屆大槍比賽論文集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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